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招标。 2.1.2 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 2.1.3工程内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全长约20.083公里,设置中桥1座,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分离式立交桥4座,天桥2座,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扩容共用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设肖村连接线1条,二级公路标准,长4.5km。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工作内容止。 2.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1.6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为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包括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专题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水文地质资料收集与调查、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调查、项目评审、其他需要的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0 09:002024-11-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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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文超 电话:0312-32086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208627

电子邮箱:gsglz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投标人/供应商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深圳园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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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文超

联系人: 康玉林
电话:

0312-3208683

电话: 0312-59003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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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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