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房建暂估价设备-发电机、空调、高杆灯、箱变、电梯、中水处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房建暂估价设备-发电机、空调、高杆灯、箱变、电梯、中水处理采购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核准,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344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G18荣乌高速鲁冀界漳卫新河特大桥,止于G18荣乌高速冀津界子牙新河特大桥,全长69.067公里。全线设置海兴(原位改造)、黄骅北(原位改造)、吕桥(原位改造)、石黄枢纽(原位改造)、南大港(原位利用)互通式立交 5 处;海兴(原位利用)和渤海新区(原位利用)服务区2 处、吕桥停车区(原位利用)1 处,黄骅(原位改造)、海兴(原位改造)养护工区 2 处;新建海兴收费站、黄骅北管理分中心 1 处(兼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其中海兴收费站建筑面积1295.38平方米、黄骅北管理分中心建筑面积3999.98平方米、海兴养护工区建筑面积1717.21平方米、黄骅北收费站建筑面积1923.21平方米、黄骅养护工区建筑面积2543.54平方米、吕桥收费站建筑面积1599.21平方米、吕桥停车区建筑面积2806.1平方米、海兴服务区(原冀鲁主线站)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
本次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暂估价设备包括发电机、空调、高杆灯、箱变、电梯、中水处理。详见标段划分一览表:(详见公告附件)
2.1.3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1.4交货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沿线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发电机、空调、高杆灯、箱变、电梯、中水处理的供货及售后服务。本次招标分为6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监理人(详见附件3)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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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9:00 至 2024-10-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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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2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qggs.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FDJ标段10000 元、KT标段15000元、GGD标段3000元、XB标段15000元、DT标段3000 元、ZSCL标段5000元;付费主体:中标人。
7.4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楠 电话:0317-563971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东 电话:0317-21210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8695563
电子邮箱:czjtjztbjd@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柴油发电机组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中水处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空调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高杆灯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电梯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箱变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邓楠 | 联系人: | 张东 |
电话: | 0317-5639719 | 电话: | 0317-21210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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