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高速涿州等6对服务区及石家庄北、石家庄西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高速涿州等6对服务区及石家庄北、石家庄西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备【2024】2号、保行审投备字【2024】6号、定行审项企备【2024】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4】E018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京石高速涿州、定兴、徐水、望都、定州、藁城北服务区和石家庄北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石家庄西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区域为服务区、收费站的小车停车位、绿化带等闲置区域。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2.68MWp,其中涿州服务区2.22MW、定兴服务区1.08MW、徐水服务区1.61MW、望都服务区2.88MW、定州服务区1.63MW、藁城北服务区2.10MW、石家庄北收费站及养护工区0.47MW、石家庄西收费站0.69MW。
共安装590Wp光伏组件21502块,共计8个建设点,29个并网点(其中1个10kV并网点,28个380V并网点,10kV并网点全额上网,380V并网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10kV并网点配置15%、两小时的储能,380V并网点分别于箱变/并网柜下配置15%、两小时的储能柜。同时本项目拟在石家庄北收费站建设一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站配置480kW主机、1托4充电桩,并配置200kW一小时的储能柜,实现“光储充”一体化。拟在定州服务区东区三楼建设“河北交投高速全路域光伏监测中心”,同时拟安装两台2.4kW三轴的太阳花,两台30kW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8座90W光伏座椅。
2.2招标范围:京石高速涿州等6对服务区及石家庄北、石家庄西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含:前期手续、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协调、电网公司协调、办理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相关并网手续、电力并网发电、试运行、竣工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阶段工程总承包的全部相关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提及内容全部包含在内。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容量在1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曾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光伏发电工程合同被解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近3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1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15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3.1.7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5 09:00至2024-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2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hebjjn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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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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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航空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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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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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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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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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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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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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1- 8663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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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1-6905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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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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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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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ahzb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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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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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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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4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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