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5/8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4〕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石安分公司 2024 年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运〔2024〕17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安分公司所属路段沿线及收费站。2.1.2建设规模:(1)更换石安高速外场摄像机548套,其中摄像机274套,遥控摄像机274套,并对摄像机配电引线、网线进行更换;更换沿线号角喇叭141对;更换收费站音柱48套,功放189套;更换外场双基色情报板屏体2套(4m*2m),立柱及基础利旧;对存在遮挡的4处外场监控设施进行移位,确保移位后提升监控效果;对现有视频事件检测分析仪进行故障维修。(2)更换外场千兆以太网交换机(2光8电)385套,收费站万兆交换机(4光24电)16套,分中心万兆交换机(4光48电)2套。更换分中心及收费站监控管理工作站25台,并配置相应软件实现外场设备的正常查询功能。(3)在邢台北、邢台、沙河、邯郸、邺城共计5处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分别增设1套广角摄像机,在涉县西收费站出口广场增设1套广角摄像机,共增加广角摄像机11套,18m立柱及基础11套,光纤收发器11对,挂柱设备箱11套。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施工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8 09:002024-05-13 09: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李娜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1-66726762

电话: 18931106855、18632418288
传真:

/

传真: 0311-8787016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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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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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hbhxzb.com/#/index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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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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