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施工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的批复》(冀高规〔2024〕18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位于廊坊市香河县京哈高速46公里处。本次提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广场路面改造约17309平米、外立面改造约7786平米、内部装修约11873平米;北区现有停车广场沥青和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及部分彩色涂料面层清除;拆除部分现状建筑、构筑物、高速护栏及绿化带;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及水泥混凝土道路,;室外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南区改造消防泵房及增加消防水池等。 南、北区综合楼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更换玻璃幕墙、粉刷墙体、增加金属格栅幕墙、增加疏散楼梯及外立面亮化等;对综合楼室内部分装饰装修、机电管线、楼梯、扶梯等进行拆除。重新规划室内商业布局,并进行相应的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及消防设施、电梯设施等工程改造。 北区新建维修车间、光伏车棚、增加变压器及充电桩;南区新建加油站、光伏车棚、增加变压器及充电桩;对南北区联通通道进行改造等,南北区各两台630kva变压器,南北区各一台480kw充电桩。 宿办楼外立面进行破损修复,新建碳纤维电热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香河服务区改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5 09:002024-12-30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光磊 ,联系电话:1322986700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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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黄河大道98号澳怡大厦18楼 地址: 河北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芸

联系人: 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话:

0311-89256052

电话: 13933000377、1322986700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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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58591351@qq.com

电子邮件: 8029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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